一对一咨询

一天某高校,有人敲孟某所在寝室的门,来人称,我是隔壁的寝室,想借点热水泡方便面。但是大家都不认识此人。于是有同学说:“我们都不认识你,干什么到我们的寝室大水?”
来人说:“我也不认识怎么了?”看到借水的同学态度蛮荒,孟某跳下床用力往外推借水者。两人随即互相厮打起来。同寝室的人上前把2人劝开,来人是隔壁寝室的吴某,于是叫是同寝室和其他寝室的人来为他出气。几个人拿着木棒来到孟某的寝室。孟某所在寝室的门被砸出大洞后,几名同学冲进室内,互殴中,孟某挥动的铁刀刀鞘飞落,50里面长的尖刀砍伤了2名同学,又扎进关某的胸部。后关某因心脏及左肺被刺伤引起急性失血而导致死亡

2012-12-23 16:4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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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需要进一步了解案情,如有需要可来电咨询。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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