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是在2003登记结婚的,2005年生了一个小孩。我2007年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不准离婚后一直分居。今年9月我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对方拿出患精神病的病历,病历显示他患病3年多了,他现在在住院治疗,他这样我就不能和他离婚吗?我和他离婚我是否要放弃所有共同财产,并且孩子都要我一个人独自抚养,他有工作单位.

2009-11-04 01:03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患精神病非不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你是否放弃分割共同财产是你的意愿,孩子的抚养费分担要看双方的经济能力。鉴于你说的情况,建议委托律师办理为妥。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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