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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厂受工伤了,现在出院了,老板给生活费,原来写的字据是《今收到某某生活费多少钱》现在让写《今借某某人民币多少钱》请问我能这样写吗?

2013-01-20 01:12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最好别这样写,老板是在规避法律规定,估计你属于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老板是不想保留劳动关系和工伤证据。工伤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为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没有申请,您应当在事故发生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您维权的第一步,也是很关键的一步。如果您有劳动合同和社保,单位一般会主动为您申请认定工伤,但如果属于事实劳动关系,一般单位不会主动申请,您要及时收集劳动关系和在单位受伤的证据,然后申请认定工伤。如果涉及骨折能评定上伤残,赔偿金额较高。详情可致电或者加QQ1456773312留言。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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