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老板A某电话联系B某带人为其砍树,B某为其联系其他5人到A某家,实地察看后口头约定A某以190元/吨支付其工资。另外支付B某个人联系费,油,锯损耗费10元/吨。B某和其他5人工资均按工计算,3天后B某回家办事。C某伐树倒地树枝弹起击中D某头部,后送解放军医院救治。现伤者D某将老板A某和联系人B某同时告上法庭。请问B某是否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2013-01-21 15:06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1、如果你所讲的有书面合同,约定明确,B某不应承担责任 2、如果你所讲的没有书面合同,约定不明确,B某可能也要承担责任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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