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跟公司签订的一年期的合同今年3月19号到期,不准备续签了。请问这种情况还需要我提前30天向公司表明我不续签的意向么?还是提前要写辞职报告什么的?当时签的合同上并没有注明合同到期双方无异议自动延续之类的条件。今天已经是3月10号了,如果现在写报告,是不是必须还得等30天才能拿到公司的解除合同证明等等?公司不好说话,如果没有明确依据,肯定是会能扣多久扣多久的。希望能帮我解答,谢谢了!

2013-03-11 22:41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律师解答: 根据你反映的情况,你不用提前递交辞职报告,到期就可以自动离开了。只有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形,才有必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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