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一位72岁年轻时就患有精神障碍的孤寡老人,在2013年1月20号(农历腊月初九)去镇上赶集,在经过一卖黄糖摊位前,拿了一块黄糖吃,被卖黄糖摊贩打伤致股骨劲骨折,在被打当天到至今,老人的侄儿侄女每天找派出所公安给予调查处理,由于对方有关系,派出所以种种借口把事情一至拖到现在已有两个多月了,不作任何处理态度,在此期间,老人的侄儿花了几万元为老人做了股骨劲置换手术,现在老人家的身体体征非常不稳定,多次找上一级领导市公安局,巿政法委,市政府,市信访办都得不到任何解决,(对方后台很硬),作为老人家的侄儿侄女实在没办法,求助史律师能不能帮帮忙,看看我们的事情该怎么办,由于老人被打当时没亲人在场,围观群众怕得罪对方都不愿意作证。

2013-04-07 14:38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可以选择走诉讼程序,起诉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若有),而且只要老人当初报过警,就有相应的报警记录,可以证明对方打人这一事实。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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