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半月前从湖北荆州寄往广州的邮件,内装笔记本电脑一部和几件衣服,货物寄出三四天后在网上查单,感觉到信息一直未有更新,只是显示已发出,没有下文,于是电话与中国邮政联系查单,也无下文,五天后到邮政查询,后又电话11183投诉,十多天后回复邮件丢失。邮件未保价,但标有货物价值4000元,但实际价值达5000元,当时想保价,可接受邮件的工作人员是很熟悉和要好的,他建议说中国邮政没得问题,不用保价,结果邮件还是丢失了,现在应怎样主张自己的权益?邮政应是他们们过失造成的目前的结果,他们应全额赔偿还是三倍邮资?

2013-04-14 20:3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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