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在今年3月份的时候与一家民办的幼儿园签订了为期3年的聘用协议,而且协议中提到有一个月的试用期,工资为1000元、如果违约则是赔30000元的违约金。可是现在在幼儿园工作,待遇不像她们以前所说的试用期工资1000元,而是500元,工资也不像以前口头说的2000多,只能有1500元左右,所以现在想解除协议,不想在工作,付出的跟得到的成反比,没有了信心,而且幼儿园的领导也不遵守当初的约定,这可以解除协议吗?

2013-05-20 17:0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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