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2013年5月,某村村民小罗在本村通过竞投方式,投到一亩用于新农村改造自建房用地。6月份,小罗和同村小陈商定,将竞投得到的这块土地以5万元价格转给小陈用于自建房使用。房子相关手续还是由小罗去办,也就是说房产证还是办小罗的,但房子是小陈的,请问这样是否违反《土地管理法》及其其他法律规定?

2013-07-21 21:47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如果不是限定对象?应该可以的,因为是本集体成员之间转让,反之行为则违反新农村改造政策,不合法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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