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周律师,你好。 我驾驶车辆与另外一辆车相撞,去交警中队后责任判定为我主责,对方次责。双方及交警均在简易事故处理单上签字了,因对方目前受伤住院,不是很严重。对方要求我赔款且拒给发票,因双方赔偿金额没有商定好,交警就把我车扣了不给,我车也没办法去修。 我想咨询: 1、交警是否有权利扣押我车,我车怎么样才能拿回来去修理? 2、扣车期间是否需要缴纳停车费?

2013-07-21 12:15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一般事故认定十天后,就可以要求放车,除非对方通过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对于损失赔偿部分,一般你们都有保险公司,则相应的票据保险公司是要的,因此你可以拒绝对方的做法,对于停车费,实务上是要收取的,理论上我们都反对,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