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各位律师,我们是一个国有福利厂的残疾工人,工厂现在说效益不好,不干啦,电话通知我们下岗了,工厂只答应按照劳动法每人给按最低工资标准每年发一个月工资补发.我们不服,因为厂子以前每月只发给我们260元的工资,还有保险。我们05年和工厂签订了一次合同再后来就没签过,问一下我们可不可以要求工厂补偿最低工资或申请一次性安置费?我们有希望胜诉吗?请各位律师帮帮忙,在这里先行谢过,谢谢!

2013-07-27 19:0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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