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在酒吧工作 做保安。我是5月28正式工作的 公司没给签合同,只是带我把指纹输入到打卡机上 工资是每个月15号发,对讲机押金300,所以我6月15号去财务部说这钱直接给你算下个月里。 我又工作到7月8号,8号晚上无故吧把我开除了,原因是我不适合这份工作。说工资等15号发! 我等到了15号结果说等30号发(全体员工)。这30号我去了领了 财务部说没钱! 又说了一句:在职的人员都没发 何况你离职的,你等吧! 我想问下没有签合同这工资能要来吗?

2013-07-31 11:09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你好,没签劳动合同不是拖欠工资的合法理由,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对方承担未与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和拖欠的工资。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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