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把车停靠再路边修车店门口准备跟车胎加气,当车停稳已熄火打开车门转身拿包准备下车的时候,对方驾驶一辆电瓶车撞向了我的门,但是我下车看见对方受伤第一时间救助伤者打电话报警.住院了18天死亡,交警初步断定我是主责.请问我这要负刑事责任吗,是否会刑事拘留...我想请个专业律师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2013-09-02 15:1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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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才看到你的信息,回复晚了,抱歉。基于你反映的情况,你可能会承担主要责任,对方承担次要责任,目前对方因交通事故致其死亡,依法属于交通肇事罪,应该追究你的刑事责任,刑期在6个月以上3年以下,若你能积极赔偿对方,获得对方的谅解,可以判处缓刑,这类型的案件若你购买了充足的交强险和商业保险,建议可以聘请律师与对方调解,有助于案件的最后处理,本律师擅长处理交通事故,若需要帮助可以与我电话联系,13986045258何丽律师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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