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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法人可以成立集团公司吗?谢谢!

2013-09-08 00:46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可以成立,但有前提条件。《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也就是说,法定代表人负有竞业限制义务。依据《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应当是母公司对其拥有全部股权或者控股权的企业法人;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应当是母公司对其参股或者与母子公司形成生产经营、协作联系的其他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者社会团体法人。也就是说,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子公司及关联公司之间有“同类业务”关系,一个人同时担任他们的法定代表人将会违反竞业限制的规定。所以,前提条件是: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子公司及关联公司的股东会都要通过决议,免除你的老板的竞业限制义务。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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