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本人欲和老公离婚。孩子2个月。离婚原因,性格不合,男方个性强,大男子主义,有人格分裂倾向,任何事,以自我意识为主,自私。最近有语言威胁,要掐死孩子,杀死我全家,来往为短信凭证。曾经在11年,发现男方出轨,有出轨视频为证。我发现他出轨购,欲与之离婚,他留下遗嘱服药自杀。抢救7天才醒过来,以为可以重修旧好还有了孩子。但是,事宜愿违。上班之余就是他就是网打游戏,管孩子时间屈指可数。他不同意离婚,我要诉讼离婚。同时,财产咨询。我们婚前名下各有一 处房产,我的在北京,他的在燕 郊。她父母还有一套在燕郊。燕 郊这两个房子特别小。结婚的时 候,他父母说,这两个房子给我 们,让我们随意支配。婚后,老 公出轨在我北京的房子,我恶心 就把北京的房子卖了,换了一 个,房本由原来我自己的名字, 写了两个人的名字,共同所有。 年初,我们在燕郊又贷款买了一 个房,但是为了争取首套优惠, 用他姨家哥的名义买的。还有, 我父母去年给我钱(有转账凭证),代他们在南戴 河买了一个房子,他们养老用, 初步的合同用我的名字签订的, 但是,不是正式的购房合同。如 果,我们离婚,这5套房子怎么分配?孩子的抚养问题,因为还在哺乳期,应该判给我是么?

2013-10-10 13:55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你好!婚前的房产属于个人所有;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共同所有,如果有证据证明使用婚前房产出售款购买可以住在个人所有或要求返还婚前房款部分。登记在他人名下的房产,应当判决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后才能分割。未满两周的子女原则判归女方抚养。如有具体问题建议您与律师约见面谈。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