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的前女友将我们的谈话偷偷录音,并在分手后通过剪辑、歪曲后,将录音放到微博里,然后通过大量收听他人微博的办法进行扩散,还放到论坛里公开播放。此外,还把一些原来的手机短信放在微博里,把我和我女友的吃饭照片放在微博、论坛里展示,并在照片上写上辱骂的字眼。请问:这样的行为算犯罪吗?

2013-10-16 19:5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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