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你好 : 因本人是香港人 ,本人父親於番禺新造有一房屋,但本人父親已經身故,但本人欲將那間房屋名專回本人 ,本人不認國內房屋轉名程序 ,煩請解笞本人問題。 1. 本人共五兄姊妹 ,一人已移民海外 ,但那人已在海外當地政府做了一份放 棄那房屋業權。 2. 本人父親亦沒有訂立遺囑。 3. 本人母親亦已身故。 4. 本人欲辦理房產轉名到那裡辦理及所需文件。 5. 另要回國內辦理是否其餘四人亦要一同上國內及需要多少時間辦理。 6. 國內有否律師事務所可幫忙。 謝謝為本人解答以上問題

2013-10-28 16:09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答:一,海外兄妹的声明必须经中国驻当地领事馆认证或按我国与该国的条约处理。二,无遗嘱,按法定,你们五兄妹都可继承。三,办理过户需材料:1、你到香港入境处查出书面证实你父母与你们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父母去逝的证据,经中国指定的特定香港律师办理见证。2、你们其余四人如同意给一个继承,则其他三人在香港律师处办理声明。3、然后再来番禺管局办理过户手续。我办过广州其他的香港房产过户,和你的情况一样。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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