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律师你好!我是2013年2月24日受工伤,九月四日鉴定结果十级伤残,社保局给我赔了七个月的工资10780元,我是做保安的,工作时间是十二小时二班倒的,不管吃住,公司要求保安员必须在厂里吃住,每月扣除生活费240元,住宿费40元。受工伤前每月交的132元的社保,但是扣完这些我的实际工资还有3千一二百元。我找公司协商要回差额的部分,公司说没有。生活费助手费是在实际工资还是在总的工资里。

2013-12-10 17:5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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