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有一个朋友她没达到生二胎的标准,但是现在怀孕了。 她想把宝宝生下来,户口上在她妹妹那边( 她妹妹也是未婚) ,请问这样的话,户口上的上去吗? 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吗?

2014-03-17 15:39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严格来讲,办理户籍登记和缴纳社会抚养费是两个不同性质的行政法律关系,实践中为了能收取社会抚养费而将两者挂钩的做法并没有法律依据。建议你可以考虑在派出所不予办理户籍登记的情况下,起诉派出所要求履行义务。 如需帮助可电话联系。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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