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2011年2月,甲打款给乙,乙打款给我,我写了甲的借据,与当年6月我叫丙归还了甲的款项,由丙直接打给乙作为还款,请问丙的打款凭条能作为我的还款依据吗?

2014-10-08 17:13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首先,需确立你们之间的法律关系,甲打款给乙,再打款给你,是否是委托乙方付款,若不是,则甲跟乙之间是借款合同关系,你跟乙之间是借款合同关系,你写给甲借据,甲属于未履行付款义务。你跟丙之间是否存在委托付款关系,若有,则可以作为归还乙借款的依据。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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