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父亲有一公产房屋,哥哥结婚与我和父母同住,生下侄女后,因夫妻感情不和离婚,后哥哥与侄女与我们同住。我结婚后生下一女,因考虑将来孩子上学问题故一直未将我与孩子户口迁出,并一直与孩子也住在此处。父亲已经去世户主仍为父亲,至今仍未销户。母亲在父亲去世后多次提出让我把户口迁出。2010年3月29日哥哥借我和孩子在此处居住,故不能再婚为由对我大打出手,母亲也让我尽快将户口迁出。母亲认为父亲的公有住房应为哥哥所有,我想问以下几个问题:1、户口销户更改户主时是否应该征求我的同意?我是否应该提交变更必须经过我同意的书面申请?2、我如果将我和孩子户口迁出并且不再居住此处,最终继承还有我应得的一份吗?3、母亲如果把房屋给哥哥继承,将户主变更为哥哥的名字,我是不是可以不再赡养母亲。4、如果和母亲脱离母女关系,是不是可以不再赡养母亲。因为母亲对我不好,所以想脱离母女关系。恳求您给我一个解决的方法!

2010-05-12 17:55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您好!1、公产房承租人变更必须所有近亲属一致同意,如无一致同意过户的公证不能变更。2、公产房不属于遗产,不能继承,只能变更承租人。3、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脱离母女关系没有法律效力。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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