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你好,我父亲在工地上班时手臂骨折(对断),医生说要上钢板,一年后才能拆除钢板,拆除钢板后基本不会留下后遗症,我父亲工资八千一月,但没有劳动合同,工地已经答应赔偿,请问下还按什么标准赔偿?能赔偿多少钱?我是陕西安康的,出事工地在陕西延安。请各位大大尽快回复,越详细越好,急急急

2015-05-07 09:51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发生工伤事故以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最终的鉴定结论,享受相应伤残等级的工伤保险待遇。建议联系律师携带相关材料见面咨询,以便详细了解法律流程、享有哪些工伤保险待遇或者委托律师提供解决方案、计算赔偿金额等。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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