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属再婚,现在男方以无理要求,提出离婚,我想问您,在我们结婚后的存款都为他儿子操办婚礼了,这部分存款是公共财产吧?另外自2013年11月他下岗至今不去找工作,每月靠我工资生活,请问您,我能索要回部分工资吗?因为现在他要我离婚搬出他现在居所,我要外出租房,我们没有存款。还有就是,在与他结婚前我用自己的房补款为他置办了书房所有家具,还有一部空调、电视。我能要回这些财产吗?为这些我很苦恼,希望您抽时间给解答一下

2015-06-19 16:57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房补款购买的家具电器为婚前财产,离婚可以归你。其他属婚后共同的,如果已经花费的,则不能够要回。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