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律师,您好!这里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中能够看到我的咨询,并请指教相关问题,谢谢!前几天我母亲在老家刚刚去世了,还有一个老父亲眼睛患有青光眼病看不清楚东西,最多只能试探着在老家的家中走路去厕所等,自己不能照料自己的饮食起居等。我父母是老家的农村人,和我姐家的住处相邻有三十米左右。现在我母亲没有了,我和父亲商量想把他带到青岛来,因我近十年来一直在青岛李沧区这边做建材生意,目前在青岛没有自己的房子,一直是租赁厂房居住,父亲因习惯了农村家中的生活,经常有左邻右舍的老友或者亲朋来探望说话等,还可以在院子里活动活动,还有我姐家相邻很近,照料比较方便。同时也考虑跟我来青岛厂房比较简陋也不习惯,我目前住的厂房室内没有上下水,上厕所都要去院子外面的公共厕所,老人上厕所都需要有人扶持才可以,老人来青岛也没有认识人,我们每天白天上班工作也没人陪他,基本上只有自己一个人待着。由于以上的情况,我父亲想让我姐负责照料他日常饮食起居,让我负担他的经济支出等,可是我姐表示不同意,说让我自己承担负责全部照顾赡养老人。这种情况先,我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一是考虑父亲的想法,又没法说服我姐赡养照顾父亲,让我父亲跟我来青岛有担心父亲不习惯很郁闷,所以,想请教一下律师,这样应该怎么办好?我姐有赡养父亲的责任吗?还有,我有一个哥哥也是在农村老家,在三四年前去世了,住的房子也是我父母在我们兄弟都还没有结婚时建好的,然后分给了我哥无间房子,分给了我四间房子,他们自己住两间。我哥去世以后的这几年里,我嫂子就再没有给过我父母一分钱,老人的口粮也再不给了,因为农村村里都是按照人口分配的土地,以前我兄弟分家分房子时也把老人的土地分了种,以后每年供给老人500斤粮食还有其他用品等。我父亲在前年让我带着他去我嫂子家要过粮食也一直不给。我侄子几年前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合肥工作。想请教一下林律师,我嫂子和我侄子继承了我父母的房产和土地等,有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了呢?或者老人有没有把房产收回的权利呢?谢谢!咨询人:周吉斌2016年2月20日

2016-03-02 09:46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首先针对赡养问题,所有的子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这是法定的,根据老人和子女的实际情况,还要根据老人的个人意愿确定由谁亲自照顾较为适宜。根据你上面的叙述,老人还是在老家生活比较习惯,但如果其他赡养人不同意,你们可以开个家庭会议,每人出同等的赡养费用,请人帮忙照顾或送养老院由专人照顾;第二是你哥哥的问题,你哥哥去世后,如果原来属于老人的财产应该一直是老人的,可以随时收回,如果是属于你哥哥的财产,他去世后,你的父母也享有继承权。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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