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律师你好!我朋友用我的身份证贷款买的房子,当时我也在场签了字,交了首付22万,现在过了一年多了,给我发来传票,告知我银行贷款没有批下来,要和我解除买卖合同,并且让我交违约金15万多,我不在国内,我的那个朋友也联系不上,我该怎么办呢?到不了庭,原告解除合同,那这首付款可以当做赔偿金吗?

2016-04-30 23:5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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