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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份我侄女在广东打工全权委托我在县城帮她买套房子.经多方打听6月30日与县城李老板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西城区开发时下拨了一块土地给茅柳村建村部,另还有一块土地可建126平米的家属房.他与村里的合同是免费帮村里建一栋办公楼,再向国土部门交清转让税收等费用这126平米的土地就由李建房经营了,也有图纸).合同约定当日转了10万元给李(因人很熟,他说办理手续、工程开工要线、再加上县城几个单位的熟人购房也交了钱,还有他也亲手建过二、三栋房子出售过,就很亲信他.他收到钱后没立即去办手续动工建房,而是还借了几个人的钱去外地搞绿化等工程了,到年底也没动工,本来合同约定最迟在阳历2013年底交房.后来多次摧他不动工就退钱,他表面答应、就是不动工也不退钱.再后来连他在城里自建的门面(约140平米)和住房、留用房二套也卖掉了!现在人也不在桂东,电话几十个才接你一下,退钱的事几年来承诺了五、六次,总是往后拖,完全失去了信用!说穿了就是不想归还了.请问万律师我应该怎样起诉他,他这种行为是不是侵占罪我该怎样才能追回我侄女打工的血汗钱?追不回让他判几年刑也行(因他是公务员)!打拢你了,请速回复!

2016-07-01 15:2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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