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律师,你好! 我是公司的一名主管,负责本部门的大小事务,一次驾驶公司面包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至一小孩脚掌截肢,因为是星期天,公司让我写下检讨书,说明是非工作时间出车,公司不负责此次事故的所有经济责任,我很胡涂就写了.现在法院判决我赔偿小孩14万,公司负连带赔偿责任,我没有能力赔偿,伤者一方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公司财产,已执行完毕.但现在公司拿着我写的检讨书向法院起诉我,要求我赔偿公司被强制执行的14万,不知现在是不是要打这个官司,如果应诉,有无胜诉的可能,请律师百忙中给予解答,谢谢!

2010-06-12 23:31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1、你如果想免除赔偿责任,就得证明当时是因为工作原因出车方能免责 2、你现在的情况很不利,建议带公司起诉你的书面材料至我所里面询。我帮你看下材料看能不能找出办法减少责任。公司本身是存在一定管理义务的。 我的地址:惠州东平金典水岸C栋7楼广东尚典律师事务所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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