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吕律师你好,2017年2月11日晚上11点30分左右,我于2016年12月份购买的货车发生自燃,在邻居们的帮助下一起扑灭了火,全力抢救但是车头部分还是烧毁了。这个车子我购买了三份责任险但是未购买自燃险,保险公司不予赔款。但这个车还在质保期内。我于2016年6月份请邑秀汽车公司专业的安装人员安装了行车记录仪,没有任何改变线路的行为。2月12日4S店跟进人员已前来查看,说是要根据勘察情况以报告形式上报于厂家,大概2-3日才能回复。今天已经拨打了秀山县消防大队电话,希望给出对我方有利的火灾认定方案。请问吕律师像汽车自燃这种情况是否应该请律师呢?

2017-02-13 23:0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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