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想问律师,我为2015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至三年合同,每年租金为65000元,我到了2016年8月份交房租费,出租方12月份口头通知我搬家,我要求他返还房租费,违约金,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他不回答,后过了几个月与2017年3月份口头协商没有成功,出租方与2017年3月30日带人强行把我的货物搬到马路边,把门面锁换了把我们赶出来了,我们的吃,住衣物全部门面里,请问律师我现在怎么办,我应该求他样赔偿

2017-04-04 00:5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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