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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村里签了30年土地承包合同。约定每5年缴费。现在国家征用该土地。请问土地补偿属于我吗。合同上只写地面建筑物,附着物等给予的补偿归我。土地补偿没有约定归谁。谢谢

2017-04-05 11:43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补偿费是对土地的补偿,由于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是归村集体所有的,如何分配由村民会议决定; 安置补助费是支付给被安置人口的,是对承包经营权权人失去承包经营权的一种补偿,因此这部分补偿是要支付给承包经营权人的;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对土地上的附着物的一种补偿,因此这部分补偿是对地上附着物的实际所有者的。 
    【追问】你好安置补助费是多钱土地补偿费是5.5万一亩
    【回答】各地市的具体征地补偿费用是有各地制定的,你地的具体费用是多少,我并不清楚,你可向当地市政府咨询。我虽不知具体数额,但对此我省有相关规定,可供你参考。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六条: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征用耕地,其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二)征用林地、牧草地、苇塘、水面以及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邻近一般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邻近一般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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