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本人大学毕业时与某船员劳务公司签订就业合同,但合同原件未交与我。在船期间,公司以交社保为由每月扣除200美金替我们缴纳社保,公司在上海,本人居住南通,但社保交在昆山,而且查看后得知,医保卡两年期间共缴纳了2000元人民币不到。这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且在实习期满后,让我将毕业证原件交到公司,及相关执业证书均在该公司,到离职时还让我交违约金(合同中有涉及)。

2017-09-26 15:3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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