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您好!1994年我母亲与继父结婚,当时我们家住的我父亲分的福利房,因为母亲改嫁,父亲单位让搬出,我们就出去租房居住。1999年母亲单位分房,母亲和继父集资钱不够,就让我哥出钱,当时约定房子归我哥,2002年他们做的公证,母亲和继父只有居住权。今年母亲生病,我就让母亲住在我家。继父也查出得了肠癌,住在他闺女家中。前几天,继父来找我母亲,要求改公证,说房子有他的一半。请问这种情况我们怎么办?他自己立遗嘱,是否有法律效力?

2017-11-03 20:33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2002年所留的公证是什么公证?是遗嘱公证吗?
    【追问】是遗嘱公证,确认房子归我哥所有,母亲和继父只有居住权。
    【回答】立遗嘱人可以在遗嘱生效前进行更改的
    【追问】母亲不配合他去改呢?
    【回答】如有疑问工作时间来电咨询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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