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律师您好,我咨询离婚律师您好,我咨询离婚和孩子抚养权方面的事宜。情况如下:我与丈夫2012年3月9号结婚,丈夫没有正式工作,给别人打工做装修,六年时间里他自己做的活就四件,有两件至今尾款未要回。我给他找过一份工作做了大概一年后因为自身原因他辞退,期间一直由我挣钱养活家庭,2014年10月1号我生孩子,他拿出来5000块给我交住院费,我本身是国企职工单位给报销,从此后未见他拿回来任何钱款,他身体不好高血压住好几次医院,蛛网膜下腔出血住一个月院,孩子从生下来到目前为止未给过生活费,从我坐月子到上班大概是孩子一岁时候上班,正式休完产假上班之前都是他母亲照顾我们,我丈夫从来不带孩子不给孩子洗衣服不给做饭不照顾我们母子也不挣钱,缺钱不是问他母亲要就是问我要,我给拖熟人他找了一份工作他后来不干了还侮辱我说是我跟别人睡觉给他才找来的工作。那份工作月薪1500元,从谈恋爱开始开始就不信任我,处处对我防备,检查手机无端猜疑毁谤,孩子从一岁以后我上班都是跟着我由我和我母亲父亲带大的,一岁之前一直在婆婆家。我经受不了他长期无端猜疑的语言暴力侮辱毁谤,他完全没有责任心,我不能与之在一起生活,想咨询您如果我申请离婚,我的孩子抚养权能不能判给我?没月孩子的生活费最低标准是多少?

2018-01-19 16:3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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