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今年虹口区房子动迁,户口包括我大舅舅唐根生一家3人(无房),我小舅舅唐根喜一家4人(桃浦有房,具体他们家几个人在房产证上不回到),以及我和我母亲(无房)由于之前承租人是我外婆已经死亡我小舅舅忽悠我们把房产证给了他,又忽悠我们新选了我小舅舅当承租人。我们都是老实人都没有详细咨询过政策。他和动迁组谈完就翻脸不认人了,以我们17年前享受过动迁为由说我们不在安置范围内(我爸以前住房在2001年年底动迁过,我和我妈户口引入(户口并没有迁进迁出只是引入)享受过1个人27000元的动迁款,但由于2002年过完年后房价上涨过快,房子很多都是空挂,我父母下岗我还吃着低保度日没钱买房。后来由于外婆老了需要照顾我们就居住在我和我妈户口所在房子照顾外婆,外婆身体不好全靠我父母照顾。外婆于2007年去世,我小舅舅就把我们赶出去把房子。并把房屋租借给他人收取租金。他说动迁组说我们什么补偿都没有,他不会给我们任何补偿。然后我们找动迁组沟通,动迁组踢皮球说份额全部是承租人分配只能帮我们协调。现在承租人在有房的情况下4个户口拿了二套2室1厅房子还有若干钱(具体不清)。然后我大舅家3个户口就给了他们一套2室1厅。我们家2个户口什么都不给我们。现在只知道他们拿了几套房具体补偿数额动迁组踢皮球说叫我们问承租人,承认人直接没办法沟通或者玩失踪。我们应该怎么维权,如果诉讼现在能诉讼吗?有律师说要等3年后期房房产证下来才能诉讼。

2017-12-03 07:45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同住人和承租人的权利是均等的,同住人完全能主张自己的权利。首先应该搞清楚自己在动迁中的权利。本律师专业处理动迁纠纷,建议电话联系13301793653或当面咨询!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