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结婚4年。2017年4月刚9个月的儿子检查出患有进行性肌肉营养不良基因疾病,后通过基因检查儿子的毌亲(我妻子)为进行性肌肉营养不良基因疾病携带者。通过以感情破裂起诉离婚法院判不离。现以患不宜结婚疾病申请无效婚姻可以吗?患有进行性肌肉营养不良基因疾病不宜结婚在法律上是不是有明确条文?切盼回复。

2018-02-26 17:2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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