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你好,陈律师,我有个问题想咨询您,我和别人合伙买了一个商铺,产权共同所有,房产证是两个人的名字,户主是她,我是共有人,前三年的时候,合伙人向我借了30万元,但到现在无力偿还,而合伙人又向其他人借了钱,为了偿还债务,私自转让了她自己的一半产权,这种转让有法律效应吗?

2018-03-25 20:36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对于共有财产你有优先好购买权,你的共有人在没通知你而没有让你可以行驶一下优先购买的权利,登记了两个人的名字可以说明购买者是明知你们是对商铺是共有的。再有现在是否过户呢?
    【追问】谢谢陈律师的回复,房产证没有过户,陈律师,情况是这样,合伙人向我借钱时,房产证和国土证都放在我这里了,当时我就想好,如果合伙人无力偿还欠款,我就收购她一半的产权,但是她还同时借了其他人的钱,好像60万左右,为了偿还债务,她就私自和那个人签订了产权转让合同,直到我要她还我30万元钱的时候,她才告诉我这个情况,
    【回答】没有过户,说明在法律上产权还在你们两的名下。借别人的钱,房产并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就算她的债权人起诉到法院,执行你们的共有商铺,在同等条件下,法院也要尊重你的优先购买权。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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