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你好。我在深圳一家公司工作10个月任品质经理,公司不用打卡没签合同,有交社保公积金,本周一5月28日副总通知我本月31日办理离职手续,并把总经理发给副总和财务的邮件给我看,理由是严重失职,造成公司巨大损失。但没有说明是什么事情造成损失。这里我知道有个异常情况,就是我们外包封装三极管的产品外形图确认的时候有个尺寸没确认到位,存在差异。这个差异会在潮湿环境有爬电风险,但不一定会出现爬电。这个图纸是我确认,然后有个副总做二次确认。确认前副总有和我说确认下主要尺寸看上电路板能不能兼容就好了(这会涉及到这个副总的责任,非到不得以不想用这条)。产品上电路板是能兼容的,然后产品回货品检员没有发现这个差别,因为都不知道,我自己都不懂,到客户用的时候发现有这样的差别。现在叫我今天签字领5月份的工资。请问,我可以申请仲裁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关系、未签合同,未正式通知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吗?还有没有其它?我的胜率有多少?如果他以上面这个事情来做损失赔偿的事,我最坏的情况要负多少责任?谢谢。

2018-05-31 11:15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要看公司是不是有充足证据证明你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未签劳动合同也可以主张赔偿,建议电话咨询
    【追问】现在没给我办离职手续,又没有正式资料通知让我今天办手续,他现在不给我办,到时说没让我走的话,怎么办? 另外,退一万步讲,假如真到要我赔偿的话,按法律规定,会怎么个判法?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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