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您好,有个专业问题向您请教。事情是这样的:我孩子于17年11月30号在学校体育课上被同班同学撞伤至左脚踝韧带损伤,拄双拐一个月,三个月休息免体育课。看病花了差不多2000块钱,都是我们自己带孩子去的,对方家长答应补偿看医疗费,却迟迟没有到位。医疗费包括挂号费、药费、拍片子这些是肯定能报的,因为我已经通过农报报了一小部分,所以这部分已经不是原票了。另外,有870块钱支具票(当时开了发票),350块钱脚踝固定带(凭证医院收据),75块钱双拐钱(超市收银台小票)。尽管对方答应过赔偿医药费,却从来没有积极面对这件事。因为孩子恢复期比较长,再加上中考,直到7月16号我才联系对方。开始对方无视我的问题,因为之前我的手机不幸刷机,所以联系人全部被刷没了,只能用微信,开始微信对方不回,语音不接,几次讲道理之后终于肯和我沟通,结果拖拖拉拉到现在。现在凭这些凭据向对方索赔全部花费可以吗?麻烦专家给分析一下,谢谢

2018-10-18 09:2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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