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你好,我是南关岭的,2017.12.24傍晚,有人敲门进我家,这人与我公公认识。我们家人正在吃晚饭。他进来就说:事情怎么弄了?我公公说:什么事情,你小点声音,有孩子。接着又说我:把孩子抱进卧室去。这时这人说:我让你们过消停了,我把孩子给你们扔楼下。接着直接进卧室,这时我丈夫也跑进去,他两就厮打到一起,紧接着我就报警了,110很快就过来了。直接都带到派出所,做了笔录。过几天之后。我去派出所问这案子怎么办了,也没给我答复。直到2018.10.25上午9时给我丈夫传到派出所,最后给我丈夫定了“故意伤害罪”给我丈夫刑事拘留了。我想咨询我们明明是正当防卫的,怎么就给我丈夫定罪了,我想问请律师费用是多少?最后律师能帮我翻案?我丈夫最后刑期是多少?我能办取保候审?

2018-11-16 16:03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办理取保候审,需要了解更详细案情,可直接电话咨询我,来律所详谈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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