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您好,想咨询下以下事宜:老夫妻二人已把名下房产过户给女儿,但口头承诺此房产将来百年后是由女儿和儿子一人一半,现需要写一份书面协议,请问在已经过后给女儿之后由老夫妻二人写是否有效,还是需要由女儿写一份自愿平分的协议?另外此协议是否需要公证?如果不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谢谢!

2018-12-12 15:0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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