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们结婚两年,我身体不好,结婚前不知道,无法完成性生活,结婚第二年我做了肺部手术,确定为肺癌早期,这两年中我们也会为了一些小事吵架,而且越吵越厉害,我们名下共同财产是一套房子,有贷款,我银行卡中有我肺癌保险公司赔付我的12万,公司有个项目投资5万元,生活中费用都是我出,每月都把钱给她或者作为生活和装修购买家具家电,我想咨询的是如果离婚了,我们的财产能怎么分,我需要陪女方精神损失费吗?

2019-01-15 16:50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不需要赔偿对方精神损失,会正常分割共同财产的。关于房产问题,房子现值大概多少,还有多少贷款未偿还?
    【追问】房子现值150万左右,还有银行50万的贷款,我跟她协议给我25万父母拿的钱,其他我不要,股权我折合2.5万给她,她现在给我要精神损失费,我不给,她还要到我单位找领导,让我难堪,我不知道我这样做对不对?
    【回答】如果是协商的话全凭你们双方自愿,但是精神损害赔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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