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夫妻感情破裂,结婚也有七年,且两地居住已满两年,孩子一直是男方带,中途也回去看望过孩子,男方表示不愿离婚,去法院第一次调解无效,第二次直接被法院驳回权利,连法庭都没开就被驳回权利,但是男方的条件是想离婚必须要回彩礼钱和孩子的抚养费,才可以和离婚。请问我该怎么办。

2019-06-19 16:55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建议你通过起诉的方式离婚,介于你存在被法院驳回的情况,建议委托专业人士分析上次诉讼被驳回的原因,之后准备好相关证据后再次诉讼。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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