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您好。我09年和他人合伙一起开店,各交了一半费用,一起签了租房合同房东给了一张收据和押金条。后来还没到期我不干了对方妈妈给了我八千兑我手里的股份。但之后她就把我告了,说我没有支付合作期间的店租,证据就只有租房合同和收据的复印件,没有任何我没交钱的证据。第一次起诉我律师去了,一是复印件不能作为证据,二是没交费用的话我们怎么合伙会一起签合同。对方看不能赢就撤诉了。但是法院没有任何裁定。之后我毕业电话也换了。对方在联系不到我的情况下再次起诉。证据和原因和第一次一样。没有任何新证据。但因为我不在那了根本不可能联系到我。法院没有公告送达,我本人也不知道被起诉就开庭了,判我缺席,叫我还八千四。判决书上写经传票传唤我未到庭。可是我也没有收到过传票啊。判决书也没有送达给我过。我是今年年初买不了票才知道当时二次起诉了。我手里的证据有他妈妈和我对话录音,他妈妈亲口说我不干了给我八千兑我手里的股份。我这个案件是否有不合流程的地方,可否在进行申诉呢我09年和他人合伙一起开店,各交了一半费用

2019-06-26 00:18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申请再审试试看吧,没看到卷宗,判断不了
    【追问】我这边查了卷宗,第一次和第二次的起诉内容证据都是一样的。没有任何新证据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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