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您好,有个问题想咨询下您:2018年6月份我和另外2个人合伙创办公司,投入总10万元,一年后我(持股30%)和另一个股东(持股30%)之间产生矛盾,我提出退股并股权转让,因为我是做技术的,我不做了公司就会迫关门。那个股东不肯,他的意思是公司无限期关门,我不做了他也不想让我拿到钱,大家都别想清算拿钱。直到公司账户资金把房租耗完为止,外面欠的货款不管,应收款也不管,就这样一直拖延。占股40%的股东(这个公司对他是副业)因为业务忙没时间到公司来也不表态,所以这个事情我跟那个股东无法解决(合作期间产生矛盾无法沟通)。现在的问题是股权转让协议一个股东拒绝签字,一个股东没空到场。我2019年11月28日离开公司,现在他们要把公司无限期的关门停止营业。补充:当月22日我自己注册成立公司并担任法人。原来的公司不管不顾会不会对我的新公司或者是我本人产生影响?请问这个事情如何解决?拜托了您好,有个问题想咨询下您:2018年6月份我和另外2个人合伙创办公司,投入总10万元,一年后我(持股

2019-12-17 11:14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你好,最好能妥善解决好以前那个公司的问题,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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