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您好,咨询一下,买了一处房产,购房合同约定19年5月31日交房,由于当时没计划入住,至今一直没有拿钥匙,近期找物业去拿钥匙,物业要求从6月30日开始全额补交物业费,才能给钥匙,在天津这边,对于空置房屋是不是有物业费减免规定,因为没有拿钥匙没有享受任何物业服务,全款缴纳有些不合理。还有物业是否有权利扣押房屋钥匙,禁止业主行驶对房屋的占有权利。而且现在该小区物业定价比周围区域明显高出很多,是房产自带的物业,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候没有告知物业单价,现在是作为被动执行物业定价是否合理。

2021-08-24 19:12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不好意思刚看到您的咨询,天津没有空置房屋可以减免物业费的政策,对于您的情况我认为物业费和交房是两件事,物业公司无权拒绝交付房屋钥匙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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