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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工伤 没有做工伤认定书 对方不给赔偿 不报销医药费手术费怎么办

2021-12-06 10:12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您好。请问该未成年是否年满16周岁,若满16周岁则可以视为成年人,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若未满16周岁,则是童工,童工工伤不能使用《工伤保险条例》,而应当使用依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首先由违反规定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对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伤残的童工应当负责治疗,并承担治疗期间的全部治疗和生活费用。医疗终结,由县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由使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其伤残程度发给童工本人致残抚恤费。另外,对该童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再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若用人单位不赔偿的,则可以根据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进行救济,追究用人单位的侵权责任。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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