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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的停工留薪期,共14个月,未按标准发工资,现在能要回差额吗

2021-11-23 16:52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一般可以主张12个月内的薪资福利待遇,您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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