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律师你好,我和我前妻法院调解离婚,孩子抚养权在我这,本人和子女居住在大连,前妻居住工作在广州。因为之前和前妻电话和视频探视子女发生多次争吵,故彼此拉黑,前妻遂以本人阻碍探视为由进行起诉,但前妻3年多从未来子女居住地进行探视,请问本人是否构成阻碍探视子女行为。如果本人只想让前妻进行现场探视,不想进行视频和通话探视是否可行?

2023-02-17 14:33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我觉得不行,视频探视也是行使探视的一种方式。建议你和她沟通要适当的和孩子进行面对面的现场探视,有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探视的方法可以双方协商,也可以有法院确定。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