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陈律师,您好,我母亲(农村户口),20多天前,被车撞了,膝盖骨折,现住医院,医药费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垫付,交警处置,司机全责,肇事方的保险公司提出可以提前出院,一次性补偿出院后的药费,但由于我母亲一直打零工,收入也是已现金结算,所以保险公司认为我们无法提供有效的收入证明,不能误工赔偿,这种做法是合法的吗

2023-07-22 17:04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你好!如果你母亲出事前确实一直在务临工,保险公司的说法是不受法律支持的,协商赔付不成,建议通过法院诉讼索赔。自行处理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律师提供支持。主要赔付项目《民法典》有明确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