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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交通诉讼我全责,无人伤,保险合同拒赔误工费,我现在才发现签合同时,稀里糊涂的签了免责条款

2023-10-24 14:48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现实中,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商业保险合同都是保险公司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签订合同时未与投保人协商的条款,是格式条款。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人存在免于赔偿情况,如保险人已对投保人详细介绍投保险种条款,并对其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做了明确说明,投保人已充分理解并接受上述内容,那么该格式条款有效,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赔偿范围内免赔,否则该格式条款无效。但面对保险公司提供的责任免除格式条款也要注意以下事项: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2、格式合同的提供方有提示和说明的义务。3、格式条款凡是具备合同绝对无效的条件之一的,一律无效;凡是规定给对方造成人身伤害、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而予以免责的条款无效;凡是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一律无效。4、对格式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的理解予以解释。对解释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如果您在处理过程中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拨打站内律师咨询电话,拥有12年民事案件处理经验的专业律师将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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